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浙江公司能源發(fā)展公司光伏電站委托運維服務招標,本次招標運維區(qū)域已投產電站128座,在建電站29座,均為分布式電站,至年底分布式電站合計固定裝機容量為477.63MWp,集中式電站無。預計2024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48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10MWp,2025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69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60MWp,2026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85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250MWp。本項目為 (浙江)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區(qū)域內運營光伏電站(含電站附帶儲能系統(tǒng)、SVG等附屬系統(tǒng),不含戶用)2024-2026年基礎運維、預防性試驗、屋面補漏、組件全面清洗等工作,按區(qū)域劃分為2個標段。本標段為2標段。
標段1(寧波、紹興、臺州、舟山、杭州、湖州、嘉興區(qū)域),區(qū)域內分布式光伏電站及集中式光伏電站,預計2024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32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0MWp,2025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41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0MWp,2026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49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20MWp,2024-2026年累計預估分布式總運維容量約1220MWp、集中式總運維容量約20MWp(不含全面性除草,集中式光伏項目運維前需簽訂單項委托書,區(qū)域內部分集中式電站招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可另行公開招標)。
標段2(金華、衢州、溫州、麗水區(qū)域),區(qū)域內分布式光伏電站及集中式光伏電站,預計2024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16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10MWp,2025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28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60MWp,2026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36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230MWp,2024-2026年累計預估分布式總運維容量約800MWp、集中式總運維容量約300MWp(不含全面性除草,集中式光伏項目運維前需簽訂單項委托書,區(qū)域內部分集中式電站招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另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服務期:標段1服務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余姚、慈溪、諸暨所屬區(qū)域的項目服務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標段2服務期: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范圍包含承修類三級及以上、承試類三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總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維護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每個合同已執(zhí)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zhí)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yè)技能資格等級或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維護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