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2025-2026年輸煤系統(tǒng)滾筒包膠區(qū)域集中框架采購(兩年)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江蘇有限公司所屬電廠輸煤系統(tǒng)滾筒包膠2025-2026年度現(xiàn)場檢修修理工作。投標人負責更換江蘇有限公司所屬電廠的輸煤系統(tǒng)皮帶機的傳動滾筒、張緊滾筒、改向滾筒、增面滾筒的滾筒包膠,包膠施工包含鏟除、清理、制作與安裝,滾筒包膠(含膠板、硫化粘接材料、清洗劑、金屬處理劑、皮帶機配重的拉緊升降松開、固定皮帶、阻礙物拆除、做完恢復現(xiàn)場滿足運行等)。
本項目其中需聚氨酯滾筒包膠35.58m2,需耗用菱形膠586.23㎡,需耗用陶瓷膠451.78㎡,其中:泰州公司需耗用菱形膠165.8㎡,需耗用陶瓷膠128.7㎡;宿遷公司需耗用菱形膠189.78㎡,需耗用陶瓷膠46.48㎡,需耗用聚氨酯35.58㎡;諫壁公司(廠)需耗用陶瓷膠199.42㎡;徐州公司需耗用菱形膠230.65㎡;陳家港公司需耗用需耗用陶瓷膠77.18㎡。詳見技術(shù)文件。
本項目的工程期限為自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2026年12月31日為止。具體檢修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應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滾筒包膠服務的業(yè)績2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guān)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檢查檢驗服務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