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神華榆林循環(huán)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聚碳酸酯技術許可、工藝包編制、培訓及技術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榆林化工神華榆林循環(huán)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依托配套煤礦及選煤廠,通過煤炭分級分質利用,生產煤基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和化工新材料。
項目主要生產裝置包括: 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煤氣化等三十余套工藝裝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必要的廠外工程等。
項目建設地點:陜西省榆林市榆林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榆神工業(yè)區(qū))清水工業(yè)園(北區(qū))。
項目主要生產裝置包括:煤液化、煤氣化、油醇共煉及下游加工、MTO 及下游加工、煤基可降解材料等共 5 部分工藝裝置及其配套的公輔工程。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神華榆林循環(huán)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聚碳酸酯專利技術許可、工藝包、培訓及技術服務。技術許可相關具體工作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具體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1 技術許可,包含:投標人授予招標人一項非獨占性、不可撤銷的專利/專有技術許可,允許招標人使用許可技術,包括招標人在合同裝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采購、運行、維護、故障排除和維修進行的改進、生產、使用和在世界范圍銷售許可產品。該許可技術應是投標人目前最先進的且經過驗證的技術。
2.1.2 工藝包,包含: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藝包、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及培訓手冊等。其中,工藝包的內容和深度應滿足招標人對許可裝置進行設計、采購、建設、試車、開車和正常運營。
2.1.3 培訓,包括:在技術文件交付之后最遲不晚于合同裝置開車前六(6)個月內,投標人應指定具有資質的專家,根據招標人的培訓要求,向招標人的人員提供培訓。投標人擬提供的培訓需加以具體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和范圍以及培訓天數等。
2.1.4 技術服務,包含:投標人應對許可合同裝置提供基礎工程設計、詳細工程設計、關鍵設備的采購、施工建設、預試車、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等合同裝置各個階段的技術服務,并隨時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術服務。
2.1.5 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圍。
2.1.6 投標人的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裝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個月止。
2.1.7 投標人須在工藝包開工會后第24周前提交終版工藝包。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投標人若為境外企業(yè),須提供企業(yè)注冊執(zhí)照或登記執(zhí)照或企業(yè)所在地頒發(fā)的公司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聚碳酸酯裝置技術許可合同業(yè)績1份,裝置規(guī)模不低于13萬噸/年且以碳酸二苯酯(DPC)和雙酚A(BPA)為原料,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產運行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境外企業(yè)或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yè)的合同可以是合同各方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內未載明業(yè)績要求的關鍵信息,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xié)議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性能考核報告、標定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1)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綁定或限制或排斥設計單位。
2)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限制設備和化工三劑(催化劑、添加劑、溶劑)供貨商。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2 16:00:00。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榆林化工神華榆林循環(huán)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依托配套煤礦及選煤廠,通過煤炭分級分質利用,生產煤基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和化工新材料。
項目主要生產裝置包括: 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煤氣化等三十余套工藝裝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必要的廠外工程等。
項目建設地點:陜西省榆林市榆林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榆神工業(yè)區(qū))清水工業(yè)園(北區(qū))。
項目主要生產裝置包括:煤液化、煤氣化、油醇共煉及下游加工、MTO 及下游加工、煤基可降解材料等共 5 部分工藝裝置及其配套的公輔工程。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神華榆林循環(huán)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聚碳酸酯專利技術許可、工藝包、培訓及技術服務。技術許可相關具體工作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具體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1 技術許可,包含:投標人授予招標人一項非獨占性、不可撤銷的專利/專有技術許可,允許招標人使用許可技術,包括招標人在合同裝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采購、運行、維護、故障排除和維修進行的改進、生產、使用和在世界范圍銷售許可產品。該許可技術應是投標人目前最先進的且經過驗證的技術。
2.1.2 工藝包,包含: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藝包、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及培訓手冊等。其中,工藝包的內容和深度應滿足招標人對許可裝置進行設計、采購、建設、試車、開車和正常運營。
2.1.3 培訓,包括:在技術文件交付之后最遲不晚于合同裝置開車前六(6)個月內,投標人應指定具有資質的專家,根據招標人的培訓要求,向招標人的人員提供培訓。投標人擬提供的培訓需加以具體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和范圍以及培訓天數等。
2.1.4 技術服務,包含:投標人應對許可合同裝置提供基礎工程設計、詳細工程設計、關鍵設備的采購、施工建設、預試車、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等合同裝置各個階段的技術服務,并隨時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術服務。
2.1.5 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圍。
2.1.6 投標人的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裝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個月止。
2.1.7 投標人須在工藝包開工會后第24周前提交終版工藝包。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投標人若為境外企業(yè),須提供企業(yè)注冊執(zhí)照或登記執(zhí)照或企業(yè)所在地頒發(fā)的公司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聚碳酸酯裝置技術許可合同業(yè)績1份,裝置規(guī)模不低于13萬噸/年且以碳酸二苯酯(DPC)和雙酚A(BPA)為原料,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產運行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境外企業(yè)或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yè)的合同可以是合同各方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內未載明業(yè)績要求的關鍵信息,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xié)議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性能考核報告、標定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1)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綁定或限制或排斥設計單位。
2)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限制設備和化工三劑(催化劑、添加劑、溶劑)供貨商。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2 16:00:00。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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