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標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廣西白龍核電項目1、2號機組工程的建設地點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防城港市防城區(qū),計劃建造2臺機組。
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采購)范圍包括4臺320t/63t汽機房行車(含軌道及軌道連接件),每臺行車主鉤起重量為320t,副鉤起重量為63t。每機組設置1臺行車A和1臺行車B,兩臺行車使用同一軌道。設備數(shù)量、安全等級、質(zhì)保等級和抗震類別如下:
表1.1設備數(shù)量和等級
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shù)量 |
設備安全分級 |
質(zhì)保等級 |
抗震類別 |
1 |
320t/63t行車A |
2臺 |
非安全E級 |
QNA |
NS |
2 |
320t/63t行車B |
2臺 |
非安全E級 |
QNA |
NS |
注:具體技術要求、供貨范圍、邊界及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第六章。
3.投標人資格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chǎn)品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投標人必須具備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財務、技術和生產(chǎn)能力,并能按招標文件的要求供貨,可承諾和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規(guī)定。
3.3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3.4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nèi);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nèi);未被列入黑名單和凍結(jié)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結(jié)的)。
3.5近3年(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內(nèi)投標人應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以國務院令第493號規(guī)定事故劃分標準為準)記錄。
3.6近3年(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內(nèi)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chǎn)品質(zhì)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在范圍內(nèi)的招投標活動期間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標行為。
3.7近3年(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內(nèi)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利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3.8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公司);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代理商。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同時投標。違反此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9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3.10制造商持有ISO9001質(zh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
3.1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1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請投標人認真研讀以上資格條件,若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其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