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 延安運營維修段電力遠動主站及配電所時鐘校對系統(tǒng)整治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劃分:標段名稱:電力遠動主站及配電所時鐘校對系統(tǒng)整治項目;標段編號:LXGC2024080126;標段類型:施工。
2.2 招標范圍:項目概況:延安運營維修段管內GPS衛(wèi)星時鐘校對裝置更換為單模北斗校對裝置。對管內電力遠動主站、配電所時鐘校對系統(tǒng)整治共計23處。計劃工期90日歷天。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本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包含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具備以下資格。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個標段投標。
3.4 其他要求:
3.4.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施工貳級及以上]資質。
3.4.2財務要求:近[2]年(2022年-2023年)以來財務狀況良好。
3.4.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21年4月-2024年4月)以來具有[電力工程]施工業(yè)績。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
3.4.4信譽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近[1]年(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yè)、暫停投標、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等;投標期內無中國國鐵集團處罰期內的不良信用評價記錄、不良履約記錄。
3.4.5項目經(jīng)理及總工程師資格要求:無
3.4.6其他要求:用于本項目的時鐘校對系統(tǒng)須出具近三年的北斗授時裝置檢測報告。
3.5與西安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間有未結訴訟(仲裁)相對方禁止參與本項目投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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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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