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寧夏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存量項目儲能租賃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需配套78.4MW/156.8MWh儲能,用以滿足政府及電網(wǎng)公司對于存量新能源項目儲能的配置要求。
2.1.2招標范圍: 寧夏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裝機容量總計784MW,按照寧夏自治區(qū)發(fā)改委要求新能源項目需配備配置10%、連續(xù)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的儲能設施,需租賃儲能電站容量78.4MW/156.8MWh;儲能電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發(fā)改委要求在寧夏境內建設;
2.1.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2.1.4質量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可租賃78.4MW/156.8MWh儲能容量承諾函,確保投標人可租容量滿足招標人需求。
2.1.5投標人提供的儲能電站項目在投標截止日前投運且具備容量配額條件。
2.1.6本次擬配額78.4MW/156.8MWh儲能容量,該儲能電站的建設及運維等均由投標人負責。投標方的儲能項目容量期間,包括不限于運行維護、安全生產等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安全責任均由投標方承擔,與招標人無關。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2MWh及以上儲能設備租賃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