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平朔集團有限公司露天設備維修公司橋式起重機采購招標人為 平朔集團有限公司。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shù)量 |
交貨時間 |
1 |
80/20t-18m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 |
2臺 |
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
2 |
質保期備件、保養(yǎng)件 |
1批/臺 |
隨設備 |
3 |
專用工具 |
1套/臺 |
隨設備 |
4 |
拆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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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jié) |
5 |
安裝新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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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jié) |
6 |
技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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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jié) |
7 |
培訓、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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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節(jié) |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2.4 交貨地點:平朔物資供應公司安太堡倉庫
2.5 報價方式:固定總價(含稅)
2.6 付款方式:采用7-2-1付款方式
1 設備到達買方指定安裝現(xiàn)場,經(jīng)買賣雙方初驗收合格,賣方開具合同金額100%增值稅發(fā)票,買方以電匯或承兌方式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0%。
2 設備調試安裝完成后,設備運行正常一個月后,經(jīng)雙方考核驗收合格,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2.7 3 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10%,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從設備考核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質保期12個月內設備運行沒有質量問題,質保期結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總金額的10%。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須為橋式起重機設備的生產廠家且具備橋式起重機A級制造資質(提供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不接受代理商或經(jīng)銷商。
3.3 投標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橋式起重機80t-18m或更大級別產品銷售業(yè)績,請賣方提供相關合同等證明材料。(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xié)議等證明材料)。
3.4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wǎng)站查詢?yōu)闇剩嚓P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jīng)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8月06日 15時00分到2024年08月22日 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