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光電跟蹤測量儀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光電跟蹤測量儀采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ZKX20240321A058
2.2 招標項目名稱:光電跟蹤測量儀。
2.3 數(shù)量:2臺/套。
2.4 設備要求:
2.4.1測量范圍:半徑≥80m。
2.4.2全量程精度:≤±20μm+6μm/m。
2.4.3跟蹤速度:≥3m/s。
2.4.4隱藏點測量精度:≤±0.1mm+20μm/m。
2.4.5采樣速度:≥30Hz。
2.5 交貨地點:沈陽飛機工業(yè)(集團) 。
2.6 交貨期:合同簽字生效后3個月(包括安裝,調試)。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營業(yè)登記證書。
投標人為企業(yè)的:(1)應提交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應提交2023年度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3)應提交《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況明細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事業(yè)單位不適用);(4)授權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提交授權委托代理人近6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以當?shù)厣绫>W站打印的合法文件為準)。
投標人為依法允許經營的事業(yè)單位的:(1)應提交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2)授權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提交授權委托代理人近6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以當?shù)厣绫>W站打印的合法文件為準)。
3.2如投標人為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應提交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原件。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