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陜西公司陜西水電公司長武、潼關、商南光伏項目外委運維服務(打捆)招標,本次服務項目光伏裝機共計 700MW,其中長武光伏項目為臣合 100MW光伏電站,潼關光伏項目為留果 200MW光伏電站、薛家河 200MW光伏電站,商南光伏項目為鹿名 200MW光伏電站。
2.1.2招標范圍:
本采購標的服務范圍包括長武新能源有限公司臣合光伏電站,潼關新能源有限公司留果、薛家河光伏電站,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鹿名光伏電站的日常運維工作,本標段采用“委托運維”模式進行,承擔范圍內四個光伏電站 3 年期運維管理,包括光伏升壓站區(qū)域內所有設備設施及系統(tǒng)的檢查巡視、站內值班、接聽執(zhí)行調度命令、接聽執(zhí)行陜西公司調度指揮中心相關工作安排、倒閘操作、定期測溫、日常保養(yǎng)、日常技術管理、運行分析、設備運行操作及維護檢修、工作票和操作票辦理、數據統(tǒng)計報送和分析、嚴格執(zhí)行“三票三制”等工作。按照現(xiàn)場實際情況編制運維方案、制定年度運維計劃、編制物資采購計劃、配合廢舊物資的保管及處置計劃、雨排水系統(tǒng)疏通及清理、蓄電池的定期檢查、網絡安全設備檢查、集電線路及光伏區(qū)定期巡檢、安全性除草、升壓站綠化區(qū)域修剪、光伏電站關口表抄表、協(xié)助招標方電費結算等。配合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及應急措施的落實,配合修訂運行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及應急預案等工作。完善各類運維臺賬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設備管理臺賬、標準化建設及臺賬、運行指標數據臺賬、設備維護檢修臺賬、各項物資臺賬、備品備件管理臺賬等。按照集團技術監(jiān)督標準定期開展技術監(jiān)督日常工作并配合開展電氣預防性試驗、報告分析等。除計劃性檢修及技術改造外,投標方負責開展標段范圍內全部非計劃性檢修及搶修工作等。完成其他需投標方配合和協(xié)助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1.3:標段劃分;本項目只劃分一個標段。
2.1.4工期要求:
計劃服務期限為 2024年09月01日開始,至2027年08月31日結束,總服務期 36 個月。(每個光伏電站的入場時間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其中商南光伏電站正在建設中,服務期限按實際入場時間順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范圍為承裝、承修、承試四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 及以上光伏電站運維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每個合同已執(zhí)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 1 年。投標方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zhí)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3名(長武、潼關、商南項目各1名),每名項目負責人均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運維業(yè)績1份。投標方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3名(長武、潼關、商南項目各1名),每名均須具有應急管理部門監(jiān)制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提供相應人員的證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2 2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