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伊斯坦布爾(土耳其)正向包艙服務集中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昆明-伊斯坦布爾(土耳其)正向包艙服務集中采購項目以相關文件批準采購,
2. 項目概況及招標內(nèi)容
2.1項目名稱:昆明-伊斯坦布爾(土耳其)正向包艙服務集中采購項目。
2.2招標范圍:預算單價3.4萬元/噸,一周提供不少于2班航班,昆明至伊斯坦布爾正向包艙需求為30噸/班,全年不低于84班,全年預算8568萬元。
2.3包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止。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 投標人資格條件
3.1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登記注冊的企業(yè)(事業(yè))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證明文件。
3.2投標人應具備執(zhí)行本項目的服務能力,如果投標人為代理商,則需提供與航司的包機或包艙合同(不限路線),以及航司的資質(zhì)證明材料;如果投標人為航司,則需提供航司的資質(zhì)證明材料。
3.3信譽要求:
(1)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許可證);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2)供應商在投標期間沒有被列入“信用中國( )”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內(nèi),沒有被列入中國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內(nèi),打印查詢頁面(以采購代理機構(gòu)查詢頁面為準)。(3)供應商與采購人存在厲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jīng)理、監(jiān)事的企業(yè),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yè)”。(4)被中國郵政集團 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4其他要求:
(1)不得將本項目內(nèi)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zhuǎn)包、分包;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審查方式為合格制。
5.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lián)系如下人員: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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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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