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運輸終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分為三個分包
包號
運輸
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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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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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
年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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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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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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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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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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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區(qū)域,河北承德、張家口、廊坊、唐山、秦皇島、保定部分區(qū)域,天津全域、山東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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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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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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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自
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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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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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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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以外區(qū)域、河北除一標段以外區(qū)域、山西部分區(qū)域、內蒙古部分區(qū)域、河南部分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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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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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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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自
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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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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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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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榆社、天津、黃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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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8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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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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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自
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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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年運量以招標人各地運量計劃為參考,若產量或銷量發(fā)生變化將同步調整標的內運量。
(2)本項目允許投標人對所有分包同時投標,為保證食鹽市場供應,第1包、第2包業(yè)務分開承運,同一投標人最多只能中標第1包和第3包,或者第2包和第3包兩個包,定標順序按照先定第1包,然后定第2包,最后定第3包。
2.3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日期起一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2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經營異常;(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3.3投標人不得為《固定資產投資(含工程建設)項目供應商黑名單》及《生產經營性物資服務項目供應商黑名單》中列入的企業(yè);(由招標代理機構統(tǒng)一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4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按本招標公告的規(guī)定成功報名件且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