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河東安置區(qū)周邊道路配建工程施工總承包
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項目所在區(qū)域: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qū)
投標登記時間:2023年12月7日 0時0分~2023年12月27日 10時30分
投標登記方式:網上登記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登記:是
保證金金額(萬元):不收取保證金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1924.039163
投標人資格條件: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 注:①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yè)“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的要求設置。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 5、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6、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為同一人。 7、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組成單位最多2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需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xié)議書(格式詳見附件二),聯合體共同投標協(xié)議書應明確確定聯合體牽頭方以及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yè)信息登記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是本企業(yè)信息登記中的在冊人員且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信息登記一致。。 11、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八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均為無效投標文件,資格審查不通過。 12、未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要求:1、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具體操作流程可查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一級建造師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手冊》。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使用企業(yè)庫數據源:交易集團企業(yè)庫
開標時間:2023年12月27日 10時30分 - 2023年12月27日 11時30分
開標地點:第1開標室(從化交易部)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3年12月7日 0時0分 - 2023年12月27日 10時30分
項目所在區(qū)域: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qū)
投標登記時間:2023年12月7日 0時0分~2023年12月27日 10時30分
投標登記方式:網上登記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登記:是
保證金金額(萬元):不收取保證金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1924.039163
投標人資格條件: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 注:①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yè)“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的要求設置。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 5、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6、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為同一人。 7、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組成單位最多2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需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xié)議書(格式詳見附件二),聯合體共同投標協(xié)議書應明確確定聯合體牽頭方以及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yè)信息登記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是本企業(yè)信息登記中的在冊人員且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信息登記一致。。 11、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八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均為無效投標文件,資格審查不通過。 12、未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要求:1、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具體操作流程可查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一級建造師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手冊》。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使用企業(yè)庫數據源:交易集團企業(yè)庫
開標時間:2023年12月27日 10時30分 - 2023年12月27日 11時30分
開標地點:第1開標室(從化交易部)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3年12月7日 0時0分 - 2023年12月27日 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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