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海南公司洋浦熱電 安保、消防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2-269) 項目所在地區(qū):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 1. 招標條件本華能海南公司洋浦熱電 安保、消防服務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華能海南發(fā)電股份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華能洋浦熱電 全廠區(qū)域的安保、消防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維護廠內的秩序、站崗、巡邏、查證、登記、突發(fā)事件處理、消防巡查、滅火、“六防”等日常工作。 服務期限:以采購方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1投標人須具有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安保服務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需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投標人近3年以來(指2020年1月1日至今,具體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項合同總額為100萬元的安保服務項目或消防服務項目業(yè)績,并且需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27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1月02日17時00分止。
4.2 購買: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線上購買招標文件。登錄投標管家,選擇參與的項目購買文件。 4.3 聯(lián)系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qū)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