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T23110012107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2025年度烏東德、白鶴灘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項目已批準實施,實施資金來自自有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的工作地點主要在烏東德、白鶴灘水電站工程所在地。
2.2 招標范圍
(1)審計對象簡介
①烏東德水電站:位于四川省會東縣和云南省祿勸縣交界的金沙江下游河段,電站左右岸地下廠房各安裝6臺單機容量為85萬千瓦的水輪發(fā)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020萬千瓦。2015年12月經國家正式核準,電站主體工程正式開工建設;2020年6月,電站首批機組投產發(fā)電;2021年6月,電站全部機組投產發(fā)電。
②白鶴灘水電站:位于四川省寧南縣和云南省巧家縣境內的金沙江峽谷段,電站左右岸地下廠房各安裝8臺單機容量為100萬千瓦的混流式水輪發(fā)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600萬千瓦。2017年8月經國家正式核準,電站主體工程正式開工建設。電站首批機組于2021年6月發(fā)電,全部機組計劃于2022年12月投產發(fā)電。
(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共設置3個標段,其中:
一標段為2023-2024年度烏東德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
包含76份合同,涉及烏東德水電站地下電站土建及金屬結構安裝、設計、監(jiān)理等合同,送審合同金額99.8億元(詳細送審合同情況見第四章附件1-1:2023-2024年烏東德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送審合同清單表),以及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的其他審計任務。一標段擬分2023年、2024年兩個年度開展現(xiàn)場審計工作,其中2023年度審前調研時間計劃為2023年10月28日到2023年10月31日,現(xiàn)場審計工作時間計劃為2023年11月1日到2024年1月31日(具體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fā)文流程;2024年度審前調研時間計劃為2024年6月26日到2024年6月30日,現(xiàn)場審計工作時間計劃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8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fā)文流程。受審計資料影響,存在增加現(xiàn)場審計次數(shù)、延長現(xiàn)場審計時間的可能性。
二標段為2024-2025年度白鶴灘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1標
包含90份合同,涉及白鶴灘水電站大壩土建及金屬結構安裝、粉煤灰等物資采購、設計、監(jiān)理等合同,送審合同金額97.4億元(詳細送審合同情況見第四章附件1-2:2024-2025年白鶴灘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1標送審合同清單表),以及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的其他審計任務。二標段擬分2024年、2025年兩個年度開展現(xiàn)場審計工作,其中2024年度審前調研時間計劃為2024年6月26日到2024年6月30日,現(xiàn)場審計工作時間計劃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fā)文流程;2025年度審前調研時間計劃為2025年2月24日到2025年2月28日,現(xiàn)場審計工作時間計劃為2025年3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fā)文流程。受審計資料影響,存在增加現(xiàn)場審計次數(shù)、延長現(xiàn)場審計時間的可能性。
三標段為2024-2025年度白鶴灘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2標
包含25份合同,涉及白鶴灘水電站引水發(fā)電系統(tǒng)土建及金屬結構安裝、人工骨料加工及混凝土生產系統(tǒng)建安及運行、地下廠房建筑裝修、監(jiān)理等合同,送審合同金額96.09億元(詳細送審合同情況見第四章附件1-3:2024-2025年白鶴灘水電站工程管理審計2標送審合同清單表),以及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的其他審計任務。三標段擬分2024年、2025年兩個年度開展現(xiàn)場審計工作,其中2024年度審前調研時間計劃為2024年6月26日到2024年6月30日,現(xiàn)場審計工作時間計劃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fā)文流程;2025年度審前調研時間計劃為2025年2月24日到2025年2月28日,現(xiàn)場審計工作時間計劃為2025年3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投標人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審計報告(正式稿)并進入發(fā)文流程。受審計資料影響,存在增加現(xiàn)場審計次數(shù)、延長現(xiàn)場審計時間的可能性。
根據招標人要求,三個標段投標人均應及時完成審計管理信息系統(tǒng)錄入、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出具審計整改檢查報告、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整改檢查情況一覽表,并在整改檢查后一個月內,完成審計案例、審計資料歸檔和審計服務合同驗收等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要求(三個標段資格要求相同):
(1)資質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以來(2018年1月1日—2023年9月1日),獨立(或以聯(lián)合體牽頭方身份)承擔過總裝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項目工程管理審計(或工程造價咨詢)的業(yè)績。
(3)人員要求:擬任本項目項目經理具有注冊一級造價師資格,自2018年以來(2018年1月1日—2023年9月1日),具有擔任總裝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項目工程管理審計(或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經理的業(yè)績。
備注:公司和項目經理2018年以來承擔業(yè)績是指:2018年1月1日后簽訂合同,或2018年1月1日前簽訂合同但在2018年1月1日后出具審計報告的審計項目。其中2018年1月1日前簽訂的合同,業(yè)績證明需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與帶簽發(fā)日期的委托方蓋章版審計(造價咨詢)報告(合同協(xié)議書:至少提供合同封面、雙方簽字蓋章頁、主要內容頁以及項目經理名單頁;帶簽發(fā)日期的委托方蓋章版審計(造價咨詢)報告:至少提供封面頁、帶簽發(fā)日期的委托方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4)財務要求:2021年、2022年經營無虧損(需提供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5)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6)其他要求:投標人及擬任本項目項目經理均未參與所投標段包含的送審合同的咨詢或項目管理工作(須提供承諾函)。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的1-3標段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1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從2023年9月28日09時00分到2023年10月7日17時00分。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每標段售價為500元(招標文件及新電子采購平臺服務費),招標文件售后不退。本項目招標文件及新電子采購平臺服務費發(fā)票將以“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形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潛在投標人在成功支付招標采購文件費用后,可在“投標管理-我的標書訂單”頁面點擊【開票】按鈕,自行下載獲取電子發(fā)票。平臺開票時間為當月1日至24日,其他時間不開具,如需開票請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請。
4.3有意向的投標人須登錄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新電子采購平臺(網址: /,以下簡稱“新平臺”,服務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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