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以上數(shù)量僅為招標參考數(shù)量,與實際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終結算數(shù)量為根據(jù)工程需要經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品種和數(shù)量,若因市場開發(fā)、投資計劃、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貨品種、供貨時間發(fā)生較大規(guī)模改變,采購量及采購品種相應調整,投標人應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jù)。
4、交貨時間:合同簽訂至項目完工結束(以通知送貨時間為準)
5、交貨 (結算周期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6.2付款方式及比例:采用按月結算,乙方供貨后每月17日前開具專票與甲方進行核對結算,次月支付乙方結算款的70%,另27%結算款在120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的3%作為質保金,扣除因材料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費用后,甲方在竣工后12個月內一次性支付,質保金在質量保證期間不計利息。因項目業(yè)主方支付不及時,乙方給予甲方2-3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未進行支付不視為甲方違約。
6.3支付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通過銀行轉賬、轉賬支票、銀行電匯、電建融信(賬期不超出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進行支付貨款(貼息費雙方各半)。
6.4乙方未開具相關增值稅專業(yè)發(fā)票甲方拒絕支付貨款。
7、質量要求:
7.1水泥穩(wěn)定碎石按《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JTG/TF20-2015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2水泥穩(wěn)定碎石中水泥摻量宜為5%,不宜大于6%,最終摻量應根據(jù)現(xiàn)場試驗確定;
7.3水泥應選用初凝時間3h以上和終凝時間較長(宜在6h以上)的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和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均可選用,水泥標號宜為32.5或42.5;
7.4 碎石采用級配碎石,碎石的壓碎值不大于30%;
7.5 7天無側限抗壓強度>3.5Mpa(20℃條件下濕養(yǎng)6天,浸水1天);
7.6壓實系數(shù)≥0.95,地基承載力特證值fak≥150KPa。
8、其他要求:
8.1乙方所有車輛入場前需要將車輛信息、合格證、行駛證、保險、車輛對應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信息、及相對應的操作人員證件等證件復印件或掃描件交與甲方設備物資部備案,且進場人員需進行進場安全教育。
8.2乙方車輛離場前,應將車輛沖洗干凈后,經甲方門衛(wèi)檢查并簽署車輛清洗卡后方可離場。
三、競標響應人資格要求
競標響應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競標響應人是制造企業(yè)的,應是在中國境內(含港澳臺地區(qū))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本500萬元,具有有關部門規(guī)定必須辦理的相關資質文件與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資質證書等有效證件,產品取得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證書或檢驗報告。
2、競標響應人是代理商的,應是在中國境內(含港澳臺地區(qū))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本500萬元。
3、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競標響應人近3年具有與本次競標產品相同或相近技術能力設備銷售業(yè)績不少于3個。
5、競標響應人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6、其它要求。
7、本次競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標。
8、制造企業(yè)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