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弄龍·里底電廠2020-2021年度500kV及220kV開關站出線設備檢修招標人為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烏弄龍·里底水電廠,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烏弄龍·里底電廠2020-2021年度500kV及220kV開關站出線設備檢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烏弄龍·里底電廠2020-2021年度500kV及220kV開關站出線設備檢修。
2.2 項目地點:烏弄龍電站、里底電站、托巴開關站。
2.3 招標范圍及內(nèi)容:
2.3.1.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烏弄龍·里底水電廠(以下簡稱 “烏弄龍·里底電廠”或“電廠”)位于云南省迪慶州維西縣巴迪鄉(xiāng)境內(nèi)。電廠營地距下游維西縣城公路里程約為125公里,距下游托巴開關站公路里程約為110公里,距上游德欽縣城公路里程約為100公里,距麗江市區(qū)公路里程約350公里,距離大理市程約為485公里。
本次招標內(nèi)容為:
(1)開展烏弄龍電站500kV開關站烏里甲線、烏托甲線線路出線設備檢修,包括線路絕緣子、出線套管、避雷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等設備清掃、檢修,完成有關技術(shù)監(jiān)督整改項目,配合開展電氣預防性試驗拆、接線工作,并在開關站懸掛絕緣子鹽密測試點。
(2)開展里底電站500kV開關站烏里甲線、里托甲線,220kV里維線、里倮線出線設備檢修,包括線路絕緣子、出線套管、避雷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等設備清掃、檢修,完成有關技術(shù)監(jiān)督整改項目,配合開展電氣預防性試驗拆、接線工作,并在開關站懸掛絕緣子鹽密測試點。
(3)開展500kV托巴開關站里托甲線、烏托甲線、托新甲線、托新乙線線路出線設備檢修,包括線路絕緣子、出線套管、避雷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等設備清掃、檢修,完成有關技術(shù)監(jiān)督整改項目,配合開展電氣預防性試驗拆、接線工作,并在開關站懸掛絕緣子鹽密測試點。
2.4 工期:兩年,隨線路檢修開展,每回出線檢修控制工期為4天,同時烏里甲線、烏托甲線、里托甲線檢修期間需要兩側(cè)同時開展,每年共計28天,具體以電廠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nèi)。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zhì)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設立,并正式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企業(yè))。
(2)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zhì)、送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zhì)、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貳級及以上資質(zhì)的任一種。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不少于1個類似500kV電壓等級線路檢修或維護業(yè)績,并提供合同(包含封面頁、工程量清單頁、簽署頁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3.2.3 主要人員資質(zhì)要求:
(1)項目經(jīng)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的類似工程經(jīng)驗,作為項目經(jīng)理(項目負責人)管理過類似工程項目,應熟悉電廠安全規(guī)程,具備參與電力行業(yè)類似工程施工的經(jīng)驗,并提供項目經(jīng)理所參與實施的工程業(yè)績;
(2)主要技術(shù)人員要求:近3年從事過類似工程項目,且熟悉相關施工工藝要求及標準,業(yè)務技能過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長駐施工現(xiàn)場不得更換,并不得兼任其他項目的管理人員;
(3)安全員要求:具有5年以上的類似工程項目經(jīng)驗,取得國家認可的安全資質(zhì)證書或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并不得兼任其他項目的其他管理職責。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承諾:本項目不接受轉(zhuǎn)包或分包。若投標人未能提供此承諾將作為不響應的否決條件。
(2)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且資產(chǎn)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jié);
(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按投標資格無效認定;
(4)投標人近5年在其它工程無不良記錄,社會信譽較好;
(5)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能作為投標人參加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